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那姓黄的参事起身,看了方显一眼,见方显点头,向常千佛拱手道:“犯人曾受过鞭笞、铁烙和夹棍之刑。”
他说的这几样刑罚,即便外行人,也能一眼就看出来。
常千佛瞥了眼耀乙鲜血淋漓的十指,道:“此人是个剑术高手,一双手十根手指,俱是无价之宝。还请黄参军帮忙看看,可有被夹棍弄坏了手指,影响到日后握剑?”
王连臣已说过耀乙所受之伤只是皮肉之创,并未伤及筋骨,常千佛特意让黄参军再查验一遍,此举明显多余。
苏鸿遇不知常千佛究竟是何用意,却本能感觉不妥,道:“此人犯罪大恶极,既已当堂认罪,再无疑义,便只等签字画押,即可定罪论处,将死之人,日后再无用剑机会,手指坏没坏又有何相干?”
话虽如此,那姓黄参军仍旧掰开耀乙十指,验过一遍,回道:“未损筋骨,日后仍可用剑,并无妨碍。”
常千佛冷哂道:“不知道该名人犯是由何人负责抓捕审理的?审出一身皮肉伤痕、触目惊心,却能做到不伤筋不动骨,轻轻松松就把人犯的嘴给撬开了,可当真是好本事。”
苏鸿遇道:“你有话直说,无须拐弯抹角。本官问心无愧,不怕你污蔑。”
常千佛注视着苏鸿遇,毫不相让:“愿恭听。”
话说到这份上,苏鸿遇若再含糊,不免显得心虚,愤然道:“常公子咄咄相逼,本官虽没有向你详说言明之责,却也没什么好隐瞒的。本官昨日接到线报,得知人犯行踪,亲领府中亲卫及滁州府兵三十人,于鱼水巷附近设伏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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