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卑职遵命!三千营的兄弟们!备好手榴弹,随我冲锋!”吴炳豪抽出雁翎刀高举过头道。
五千京营骑兵闻声而动,在战阵左侧饶了个弯儿向最边上的一个黑鬼方阵冲杀而去。
烈日炎炎,被晒的无精打采的牧草惨遭五千匹战马践踏,烟尘滚滚。
本就没有多少的缓冲,三千营即便饶了个弯儿速度仍旧无法提至最佳,在距离方阵还有四百步时,黑鬼大方阵瞬间变了阵。
侧边的两排火枪手上前,两个角的火枪小方阵向外延伸成环形,中间的枪兵方阵随即向前把长矛高高举起。
砰砰砰砰——砰砰砰砰——在明军骑兵距离方阵只有两百步时,黑奴兵发动了排枪攻击。
数百骑兵大多战马中枪栽倒在地,随即被后方数千匹战马淹没。
砰砰砰砰——砰砰砰砰——又是一排,黑奴兵的动作整齐划一,换排效率足足比明军高出了一倍。
“冲锋!为了大明!”一排排的骑兵倒地,吴炳豪前方的几个亲卫也已不见,他的眼睛都红了。
必须再靠近五十步,至少要到距离方阵二十步时方能投掷手榴弹,吴炳豪瞪着眼前的黑鬼方阵。
他是整个骑兵阵营的指挥官,投掷手榴弹的时机和位置都需由他来掌控,按照既定的计划,投掷完手榴弹必须马上撤退。
前方黑奴方阵中的长矛兵,铮亮的枪头熠熠生辉,已然等候着把明军的战马与兵士叉成肉串儿。
二十步的距离想完成一次完美的撤退,几乎是不可能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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