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在母系氏族社会里,女子成为社会和家庭的主宰,财产由女儿继承,男人沦为女子的附庸,除生儿育女之外,仅从事纺织、炊煮等繁琐家务劳动。”
他们走马观花地继续往后面浏览,发现这种社会关系在之后无数次朝代更迭中,从未发生过改变——
某位女诸侯的坟墓中,发掘出数百具男性尸骨,考古学家推测,这些男性都是诸侯的奴隶,当时的社会风气流行以活人殉葬,这种残忍的制度,直到一百多年后,才在一位不忍帝夫陪葬的女帝主张下废除。
到了春秋时期,有位女国君以“好细腰”出名,她后宫的男龙与侍从们为了争龙,每日只用一顿饭,饿得头晕眼花,扶着墙才站得起来。
男人必须恪守“三从四德”的教条;若是遭遇登徒女的轻薄,节烈些的甚至会把被对方触碰过的手臂砍掉,以示清白;妻子去世,身为丈夫的若能守鳏几十年,守身如玉,独立将儿女抚养长大,说不定能得到一座朝廷御赐的贞节牌坊,使整个家族颜面有光……
有些朝代,为了迎合女性畸形的审美,甚至强迫男人们裹小脚,从四五岁便开始缠足,将还未发育好的脚趾人为折断,压在足底,用布带紧紧缠裹,直到成年骨骼定型后才能解开,这样缠成的脚,不但行走缓慢,在阴天下雨时还会疼痛难忍,是封建社会戕害男性的残忍手段之一。
直到近代,情况才有了些许好转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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