摸清他小叔的脾性了,大事小事顺着他,有好处他小叔自然不会忘了他。
嗯,听话就好。
回到家周晓蝶等人见有这么多好吃的,不免问起来他们小叔怎么这么大方,周煜哼了哼没说话,周晓华却耐心的给妹妹们解释了清楚。
几个侄子侄女纷纷惊讶,无外乎陆云洲在第三生产队名声太响,导致大家伙对他这样的行为非常奇怪-
不过惊讶归惊讶,却也没谁敢去问周煜,他们算是看出来了,他们小叔虽然改邪归正浪子回头做了好人,可脾气在那儿,真惹了他还是会让你死的很难堪。
对于他们的听话,周煜很满意,晚上吃饭的时候很大方的把红烧肉还有肉包子分享了。
到了后半夜,周煜偷偷起床拿了个袋子就出去了,晚上的矿区除了巡逻的人再没有其他人,周煜避开这些人出了大门便往黑市去了。
这段时间没去黑市,是因为之前赚的钱足够花一段日子了,但人不能懒惰一旦懒惰想再勤快起来就难了。
就好比今天,若是按照往常他这会儿该到黑市了,可今天却还在路上,还不是懒了这么久骨头都酥了不想起来呗。
这个时代最大的好处就是没有摄像头,周煜只在半路上找个黑暗的地方就能进到超市里去。
超市就像按了定格键东西也不见坏,周煜这次买了些肉又买了些挂面,装到麻袋里这才出去了。
黑市上依然如同以往,很安静,但是人不少,交易的人小声谈论,还不时的探头探脑,这时候黑市也就蒙蒙亮,看人也看不大清楚,不过这不妨碍周煜被人认出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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