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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我听说过一句话,用贫求富,农不如工,工不如商。”
“又听说,商贾求利,东西南北各用智巧,好衣美食,岁有十二之利。第四氏已从事商贾百年,何难之有。”
就是,家里有矿装什么穷?
第五伦如此问,第四咸却摇头叹息道:“什么十二之利,只是说说而已,我家做的是薄利之业……”
他说到这放低了声音,看了一眼外头,偏过身子离第五伦近了些:“前朝还能赚点小钱,到了今朝,商贾几乎要被断绝了活路。”
接着第四咸诉起苦水来,六筦之禁,不但铁、铁、酒专卖,名山大泽的物产也要征重课,第四氏经营的石灰矿自然在列,只能心疼地交一笔重税。
除了开采权,官府还收其利润的十分之一以为“贡”,据他说,加上给地方的好处,其实已经收到十二、十三了。若是偷偷开采售卖被告发,生意也不用做了,全部没收,还要罚做一年劳役以示惩诫。
这跟前汉后期法令松弛,川泽被地方豪右和大工商霸占使用截然不同。不过在第五伦听来,这不是理所当然的么?难道你还想免费开采国有资源不成——在王莽改制后,这些东西确实都收归国有了。
“更要命的,还是宝货更易频繁啊。”
说到这第四氏那个气啊:“我记得十多年前,那时候这天子还姓刘,今上身为摄皇帝,就在五铢钱之外增铸契刀、错刀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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