武阳城下,嬴冲最终还是心满意足。他与各家世族商定的规矩,极其简单,总共只有两条。
一是违逆军大秦规者,按律处置,不过对世家子弟,需论罪从轻。不过这个轻的程度,也就是凌迟改腰斩,斩首改饮毒而已。军法中该死的还得死,只是死法不同。这点嬴冲咬得极紧,绝不让步。
只有后面的杖刑,嬴冲稍稍让步,原本该打八十杖的改成六十杖,刺面之刑改为杖责等等,嬴冲对此无所谓。
以那些世家子弟的细皮嫩肉,死要面子,这些刑罚,已足以震慑了
二则是各家部属中,有战功出色者,嬴冲有权收入门下,予以嘉奖。各家不得阻拦,也需保证将其家人,送到他手中。
有了这两条,嬴冲就自信可以掌控住这些附从军了。
然后到夜间的时候,嬴冲麾下的步众,就增至十万人。这里不得不提一提郭嘉招揽来的降卒,嬴冲是汇合之后,才知是郭嘉代他许诺。只需在接下的战事中立下功勋,那么所有嬴氏降卒都可在郡东授田。
按说这有些越俎代庖了,嬴冲却还毫无恼意,反而是心中大喜。被郭嘉提醒后,当即大手一挥,决定所有麾下五镇之军,每人都在武阳郡东授予五亩田产,有功勋者与战死之人另增田赏赐,而府军有斩首功绩者三亩,附从诸部则是二亩,降卒每人先赐一亩田地,以观后效。
唯独禁军那边用不到,只能赐以金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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