欢,很小很小的时候就开始干活,里里外外都是她,小小年纪骨瘦如柴皮肤黝黑,如果不出意外的话,十五六岁就能找婆家了,比如说,嫁给村东头的瘸子,换点钱给自己的兄弟娶媳妇。
但最让祝胜男厌恶的,是她能够听到人的心声。
只要有肢体上的碰触,她便能听到那人心里在想什么,她厌恶自己有这样的能力,每一天都想要逃离那座大山,逃离要把她卖掉,不把她当人看的父母跟兄弟。
她对于父母商量她能值几个钱的话题已经麻木了,并没有感到难过,她似乎丧失了属于人类的情感,她无时无刻不想着从这绝望的命运中挣脱。
所以,那个桃木吊坠,对祝胜男而言,真的是很大很大的诱惑。
只要她按照那人说的做,就可以斩断这令人作呕的宿命,得到新的开始,她会无所不能,她会心想事成。
差一点,真的,只差一点,祝胜男就要放出了心里那个魔鬼。
她初来乍到,孑然一身,虽然从前也都是一个人,可那时候她从没有感到如此的卑微,就在她险些控制不住自己的时候,那天,王曼曼兴高采烈大包小包的回到家,王妈妈在厨房里一边做菜一边问祝胜男想不想吃红烧肉,王爸爸跟王殊打打闹闹,祝胜男坐在沙发上,她始终融入不了这个家,她对任何亲密关系都有一种说不出的抗拒感,王曼曼把东西放在客厅地毯上,笑嘻嘻地掏出来好多新衣服新鞋子,还有新的包包,她还给她买了一部新的智能手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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