顾允醉停下笑声,“你的心态倒是不错。”
花崇并不谦虚,“不然我也走不到这个位置上。”
“那我先说件让你心痛的事吧。”顾允醉停在一张动物画前,动物似乎是一只狐狸,但又长着羚羊的脚,它的双眼没有瞳仁,是雾一样的昏白,它张开嘴,一个巨爪从嘴里伸出,触须起码有上百条,每一条上面都有无数个吸盘一样的眼睛,有的被戳破了,流出脓血,有的完好无损,正盯着注视它的人。
花崇闭了下眼。
“你知道,初中的小孩最麻烦,也最邪恶。更小一点对旁人难以造成实质性的伤害,再大一点已经懂得约束自己的行为。”顾允醉不紧不慢地说:“就初中生,会肆无忌惮地释放自己的恶。”
花崇也是从那个年纪走过来的,当然明白顾允醉的话。
顾允醉笑道:“家里父母双亡,只有一个小小年纪就要四处打工的哥哥,你猜安岷初中时过得怎么样?”
花崇抿唇,眼神深了几分。
“你能够想象吧?”顾允醉慢吞吞地说:“他是不是跟你说过,他喜欢待在理工大?”
花崇略一回想。柳至秦没有明确说过喜欢待在哪里,但是说起在凤兰市的生活,确实提到理工大的次数比提到五中的次数多。
当时他没觉得有什么。柳至秦是个竞赛天才,初高中的正常课程很难满足他,理工大的竞赛班才是他待着舒服的地方,那里有一帮和他一样喜欢竞赛的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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