跟他说下节课见,收拾好电脑回家。这个人的音容笑貌在我脑中未留下一点印象,只记住他那身看上去大概不便宜的西装,还跟老屁发微信说,我有个学生穿得贼好看,可惜长相是个路人甲。
我的下节课在后天,因为当天是星期六,班上学生有一半没来,但平平无奇先生来了。这时我手指的伤口已结了薄痂,不会再血色蜿蜒,可他却还是盯了我整堂课,认真到让我不自在。
又熬到下课,原本我想把他留下问问是不是哪儿没听明白,后来一想这帮学生都不是闲人,七成是做买卖的,剩下三成是准备做买卖的,时间就是金钱,别耽误人家发财,就闷头整理自己的家当准备撤。
那双脚又挪到我眼皮底下,这回换了双白色板鞋,身上衣服也换成类似打高尔夫球的装扮,不过脸还是那张平平无奇的脸。
“找我有事么同学?”我仍是这句话。
他没回答,直接抓过我受伤那手看了看,咂舌一声道:“愈合得挺快。”
哎妈呀你谁啊?贵姓啊?咋上来就抓女老师手爪子呢?
今天我品出来他的语气怪在哪儿———他和我说话的态度神情好像和我很熟悉的样子,仿佛我俩不是培训班里的简陋师生关系,他是在关切一个多年老友。
这就让我很费解,又不知如何开口,只好用审视眼神打量他。
好似读懂我眼中疑惑,平平无奇先生放下我的手,扯出个不丑不俊的笑,说:“我认识你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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